(一)管理主體
原則應由各鄉鎮按照屬地管理,但前期由于工作體制不健全、不成熟等多方面原因,建議先由縣規劃建設局進行管理運行,待條件成熟后逐步移交各鄉鎮管理。
(二)垃圾中轉站崗位設定
1、垃圾壓縮轉運站管理員一名;
2、垃圾壓縮轉運站操作員一名;
3、垃圾壓縮轉運站二級轉運車駕駛員一名;
4、一級垃圾收運車由各鄉鎮車輛駕駛員擔任;
(三)崗位職責
垃圾中轉站管理員、操作員職責
⑴、負責垃圾中轉站的日常管理工作,負責站內環衛車輛日常工作調度;
⑵、負責垃圾中轉站設備及環衛車輛的不定期檢查和保養工作;
⑶、負責統計站內環衛車輛運輸次數,統計站內垃圾日清運量并進行月匯總,于每月月底上報;
⑷、負責突發事件的緊急報告,如垃圾轉運站發生機械故障或停電、環衛車輛事故等,要及時報告、報修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;
⑸、負責站內人員的績效監督考核工作。